中国从9月1日起取消一项始于1994年的税收优惠。外商投资企业向外国个人支付的股息和利润分配,适用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标准税率。
变化针对股息和利润分配,不是普通工资或年终员工奖金。支付收入的企业需要按照规定期限代扣并申报相关税款。
政策实施初期仍有部分实际问题需要说明,包括与香港、澳门和台湾有关的特定人士,以及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是否受到相同影响。
因此,外国股东应让合格税务顾问评估具体情况。税收居民身份、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持股方式都可能改变最终结果。



